成都信息工程大学科技处2024年科研助理招聘公告

2024-03-04 07:22 

根据事业发展需要,成都信息工程大学科技处公开招聘科研助理2-3名,现将招聘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对象、范围及基本条件

(一)招聘对象和范围

2024731日及以前取得普通高等教育全日制本科及以上学位的人员。

已经毕业的应聘人员须具备有效的毕业证、学位证;2024届应届毕业生参加面试资格审查时,需提供本人所在学校主管毕业生就业工作部门开具的毕业生就业推荐表原件和复印件1份。应聘人员最终是否符合报考岗位的学历、学位,以其本人毕业时取得的有效毕业证及学位证所载学历、学位和毕业时间为准。留学回国人员的学历、学位证书取得时间以通过教育部确认后的时间为准。未在规定时间内取得并提供有关证书的,视为应聘人员自动放弃应聘资格

(二)基本条件

1.应聘人员应同时具备的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热爱祖国和教育事业,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拥护中国共产党,拥护“两个确立”、树牢“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政治强、纪律严、作风正、敢担当。

2)身心健康,体检合格,能正常履行应聘岗位职责。

3)中小学教师应聘人员,须征得县以上教育行政主管部门书面同意。

4)委培、定向毕业生,须征得原委培、定向单位书面同意。

5)与其他单位已有劳动合同(或劳动关系)者,须征得原单位同意。

2.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不得报考:

1)曾受过各类刑事处罚的;

2)曾被开除中共党籍、公职的;

3)有违法、违纪行为或正在接受审查的;

4)党纪处分正在影响期、政纪处分尚未解除的;

5)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四川省省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实施细则(试行)》及《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的相关规定应当回避的;

6)尚处于试用期内的新录用公务员、参公人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

7)按照《关于加快推进失信被执行人信用监督、警示和惩戒机制建设的意见》规定,由人民法院通过司法程序认定的失信被执行人;

8)法律法规等规定的其他不宜报考事业单位的。

二、岗位性质

科研助理属于劳动合同用工,不纳入学校事业编制岗位管理,采用合同制编外聘用管理。

三、工作内容及待遇

(一)工作内容

1协助开展科研项目管理,组织科研项目申报、立项、中期检查、结题等工作

2协助开展学术报告、学术交流等活动

3协助做好科研成果资料整理和归档工作

4完成上级交办的其他任务。

(二)工作待遇

具体的工资待遇及其他福利面议。

四、招聘流程

(一)报名方式

请应聘人员个人简历、学历学位证书、业绩证明及各类荣誉证书等扫描件一并发送至科技处邮箱kjc@cuit.edu.cn,邮件主题命名为“应聘科研助理”

(二)报名时间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至2024331

(三)资格审查

报名结束后,成都信息工程大学科技处根据应聘者提供的材料,择优通知应聘人员进行资格审查。

参加面试资格审查的人员按规定的时间,到指定地点参加面试资格审查,需携带的材料如下:

1)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1份;

2)应聘人员须提供高中毕业后各学习阶段(包括本科和研究生阶段)的毕业证、学位证原件和复印件各1份;

2024届应届毕业生参加面试资格审查时,还需提供本人所在学校就业工作主管部门开具的毕业生就业推荐表原件和复印件各1份。其最终是否符合报考岗位的学位学历,以本人毕业时取得的毕业证及学位证所载学历和毕业时间名称为准。留学回国人员需提供经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认证的学历学位证明原件和复印件1份。

3)个人详细简历1份;

4)根据应聘人员实际情况提供外语过级证书、计算机等级证书、成绩单等能证明本人专业特长材料的原件和复印件各1份;

5)在职人员应提供原单位出具的同意报考书面材料或者生效的劳动(人事)争议仲裁裁决书等有效书面证明材料

6)与报考资格相关的其他材料。

资格审查中,如应聘人员不符合报考条件或缺少上述证件,将取消其面试资格,或应聘人员未按规定时间参加资格审查视作自动放弃其面试资格,或因应聘人员联系电话留错或不畅通导致不能参加资格审查的,视为自行放弃,责任自负。

(四)面试

科研助理招聘按照3:1比例采取现场面试形式,具体时间、地点另行通知。未按规定时间到考场候考者视为缺考并自动放弃面试资格,由此出现的面试名额空缺不再递补面试人选;因缺考造成实际面试人数与招聘人数比例不足3:1的,按实际人数面试。面试结束后3个工作日内,在成都信息工程大学科技处网站上公布实际参加面试人员的面试成绩。

(五)体检

按照应聘人员面试成绩从高到低依次等额确定进入体检环节人员。

体检的项目和标准参照《四川省教育厅关于印发〈四川省申请认定教师资格人员体检办法〉的通知》(川教〔2004295号)、《四川省教育厅关于调整〈四川省申请认定教师资格人员体检工作指导意见〉的通知》(川教〔2007102号)、《四川省教育厅关于调整〈四川省申请认定教师资格人员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有关条款的通知》(川教〔201026号)、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等3部门《关于进一步规范入学和就业体检项目维护乙肝表面抗原携带者入学和就业权利的通知》(人社部发〔201012号)和《国家公务员局考试录用司关于对怀孕考生参加体检有关问题的复函》(国公考录函〔200907号)的要求执行。

体检在二级乙等以上综合性医院进行,体检费由应聘人员承担。

(六)办理聘用手续

各环节均通过的应聘人员确定为拟录用人员,并在成都信息工程大学科技处网站上公示7个工作日。公示内容包括拟录用人员姓名、招聘岗位等,并公布监督举报电话接受社会监督和举报。举报者应以真实姓名实事求是地反映问题,并提供必要的调查线索。公示期间及以后因被公示人弃权或因其被举报查实取消资格后出现的空缺,成都信息工程大学科技处可按相应岗位参加应聘人员的面试成绩排序由从高到低依次等额递补人选进行体检、考核等并公示。如无人可递补,不再递补。

公示无异议的拟录用人员,科技处将通知在规定的时间内前来报到并办理入职手续。具体安排和所需材料另行通知。逾期不报到或不按要求提供材料的,视为自动放弃,取消其拟录用资格,成都信息工程大学科技处可按参加应聘人员的面试成绩排序由从高到低依次等额递补人选进行体检并公示。如无人可递补,不再递补。

应届毕业生未在2024731日及以前取得应聘岗位要求的学历学位证书的,将不予聘用;已经聘用的,取消聘用。

五、纪律与监督

有关单位和工作人员在招聘工作中,应确保信息、过程、结果的公开,接受社会及有关部门的监督。对违反规定、弄虚作假的聘用人员一经查实,取消其聘用资格,并对相关人员按照有关规定进行严肃处理。

六、特别提示

(一)本次招聘过程中如有调整、补充等事项,在成都信息工程大学科技处网站公告。因应聘人员不主动、不按要求登录网站查阅相关信息,导致本人未能按要求参加面试、体检、递补和聘用的,责任自负。

(二)请应聘人员确保联系方式正确、畅通。因无法与应聘者取得联系所造成的后果,由应聘人员自行负责。

七、咨询电话

科技处 老师 0288596647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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